山东郓城县男子非法回收加工废机油发“黑心财”

 2021-05-20  润滑油信息网
5月1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郓城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回收加工废机油发“黑心财”,构成污染环境罪的案件。当事人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二万元。去年4月,一直待业在家的李某想着出去找点赚钱的...

  5月1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郓城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回收加工废机油发“黑心财”,构成污染环境罪的案件。当事人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二万元。

  去年4月,一直待业在家的李某想着出去找点赚钱的门路,一心想着挣大钱、快钱的李某,脏活、累活他不愿意干。偶然的机会,李某听说回收加工废机油能挣到巨额利润。李某便想尝试,但废机油虽然可以通过回收加工再利用,但要实现这个过程需要耗资巨大的专业设备以及复杂工序,并且因废机油中含有致癌物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只有经过国家机关审核考察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后才可从事该行业。李某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但又不愿意错失这一发财的捷径,于是他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开始非法从事加工回收废机油。

  据悉,从事非法加工回收废机油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建设沉淀池,因为回收的废机油需要先倒入其内,然后再倒入若干催化剂,在沉淀池内经过化学反应后才能提炼出所需的劣质油。李某为尽快实现自己的发财梦,一口气在郓城县境内的一处废弃工厂内建设了两个共计一百余方的沉淀池。同年4月底,李某提炼出了第一车劣质油,通过出售非法获利一万余元。尝到甜头的李某立马加大回收废机油的力度,一车车废机油开始被运送到工厂内,但让李某始料不及的是他这些反常举动已引起当地群众警觉。当地派出所在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将李某抓获。

  近日,李某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诉机关公诉至郓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郓城人民法院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二万元。

(来源:网易号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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