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4
润滑油信息网
据悉,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刘某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到南雄市某汽修厂和某品牌4S店等地,擅自收购废机油,并储存于南雄市某镇一个果园里的油罐中。
经鉴定,刘某某收购、处置的废机油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HW08废物矿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累计处置危险废物475.89吨。同时,刘某某将收购而得的废机油用过滤网处置后,出售给张某某(化名)、林某某(化名)、蒋某某(化名)等人。
综上,根据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