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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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19日两天,山东质量认证中心生产许可证审查组一行,在青岛市技术监督局质监处的陪同下,对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机动车制动液生产现场进行了检查,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和《机动车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20个大项共计71个小项的审查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最终得出的审查结果合格。
2006年10月14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曝光了哈尔滨市部分机动车制动液生产企业制假售假、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国家质监总局监督司高度重视,要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立即进行调查,严肃处理。
从10月17日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立即开始对已获取生产许可证的机动车制动液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查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要求,重新核查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严禁使用甲醇生产机动车制动液;二查产品质量,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行为。凡发现不符合生产条件以及制假售假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吊销生产许可证。
另10月19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到王冠公司现场抽取了机动车制动液产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结果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