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认证的申请者,必须通过实施“中国著名(知名)品牌I F B A系统工程”。 I F B A奉行客观,公正,诚信,严谨,专业的评价认定原则;坚持规范,认真,公平,权威的职业道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超值的国际服务;提高企事业等组织的品牌竟争力!
二、认定规则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评价认定之申请者,必须通过实施“中国著名(知名)品牌I F B A系统工程”:
1.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坚持诚信服务,严格要求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评价认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客户所提供之一切证明及资料以及实物样品等综合凭据即作为本认定机构认定的基本依据和证据。其相关资料的法律责任由申请者承担.
2.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还坚持将专家及学者的意见列为重要的考虑依据,专家学者的意见将作为判断和决定是否给予客户中国著名品牌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3.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同时还坚持客户资料审阅,专家意见参考与实地考察、实物评价相结合,对有争议的申请客户,我们采取对客户资料及品牌(商标图案)和商品(样品)等信息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必要时可以随机抽查或展开市场调研,然后再给个案做认定意见,上报至认定委员会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作最后的批示。
三、操作程序
1、 调查申报机构制度:调查申报机构的权限包括有:对申请中国著名(知名)品牌认定客户资料的初审判断;对通过调查申报和一系列实际付出等工作及责任后,有权收取客户一定数额的合理的调查申报费,咨询服务费用;对其过去已经肯定或否定的认定的资料的保管权和备案权等。对申请者通过实施“中国著名(知名)品牌I F B A系统工程”过程中所做的咨询与服务有权收取一定的费用。
2、调查申报机构业务制度及认定操作时效限期
(a)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原则上不直接受理认定个案,只接受调查申报机构按批呈递交的并且经调查申报机构签署初审意见的申请认定案件。
(b)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在与调查申报机构签约时,将会为每个调查申报机构设置一个不同的档案代码,每一个调查申报机构只能拥有一个档案代码,其接收和处理过的个案都列在其调查申报机构档案代码后一个编号,没有档案代码编号案件,I F B A不予受理。
(c) I F B A中国著名(知名)品牌向调查申报机构承诺,凡经调查申报机构根据“中国著名(知名)品牌I F B A系统工程”实施之申请企事业组织,经审核合格,并经调查申报机构签署了初审意见后寄达I F B A指定的处理中心者,在该中心收到上述完整资料之日起算,20个工作日内由I F B A完成最终的认定程序,发出认定意见书正,副本,正本寄回调查申报机构,由调查申报机构交给申请者,副本由I F B A直接寄给申请者。 I F B A正式颁发给合格申请者的中国著名(知名)品牌认定及所有证书,奖牌将在此后的15工作日寄出。并在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会刊登认定公告,公布于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