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汽车新政即将实

 2016-01-17  润滑油信息网
2007年,我国汽车销售879.15万辆,相对于这一数字,进口汽车31.42万辆的销量所占市场份额并不大。“本地车主角,进口车配角”的市场格局不会发生根本变化,但由于进口汽车拥有特定消费人群,仍将保持一定的市场地位。·实施细则是对《办法》实...

  2007年,我国汽车销售879.15万辆,相对于这一数字,进口汽车31.42万辆的销量所占市场份额并不大。“本地车主角,进口车配角”的市场格局不会发生根本变化,但由于进口汽车拥有特定消费人群,仍将保持一定的市场地位。

  ·实施细则是对《办法》实施三年多来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的完善和补充,不是对《办法》的否定,更不是推翻,是平衡国家、进口汽车总经销商、经销商、汽车行业和消费者各方的利益,建设平等的工商关系。

  政策利好,加上“股市暴涨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导致的市场需求,进口车与国产车形成“品种调剂,错位经营”的格局,使去年进口车依然呈现高档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发展特征,主要集中在高档豪华轿车、高档豪华越野车、个性化汽车等。专家们认为,这种趋势在2008年将会持续发展,但“本地车主角,进口车配角”的市场不会发生根本变化。

  去年进口汽车超过30万辆

  据海关最新统计,2007年,汽车进口市场依旧活跃,累计进口量超过30万辆,达到31.42万辆,同比增长37.80%,与上年同期相比,进口量净增8.62万辆。其中,近14万辆轿车,80%来自德国、日本和美国。在主要轿车进口品种中,2.5升及以上系列同比增长比较明显,同比增长36.36%,进口金额14.88亿美元;排量大于3升系列进口4.85万辆,同比增长47.25%,进口金额24.74亿美元。上述两大系列占轿车进口总量的67%。从轿车的进口国来看,去年德国进口车市场占有率依旧稳居第一,达到6.38万辆,占总量的46%;日本和美国进口车分别为2.97万辆和1.80万辆,美国进口车数量明显增加。

  而包含了整车和零部件的统计:2007年我国汽车整车和零部件进口金额为259.82亿美元,98%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日本为第一大进口来源国。统计显示,2007年汽车产品进口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8个,累计进口金额253.85亿美元,占汽车产品进口总额的98%。其中,进口金额位居前十位的国家依次是:日本、德国、韩国、美国、英国、法国、斯洛伐克、匈牙利、瑞典和墨西哥,进口金额分别达到88.33亿美元、72.23亿美元、25.40亿美元、20.44亿美元、7.14亿美元、6.77亿美元、5.80亿美元、5.71亿美元、4.23亿美元和..77亿美元。与上年相比,韩国、法国进口金额略有下降,其他国家呈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增幅比较明显。

  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总经理丁宏祥分析,近年来,世界汽车工业持续向好发展,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发展增速迅猛,财富效益日益明显,进口汽车消费群体扩大;汽车消费结构升级,高档化、个性化、品牌化趋势愈加明显,进口汽车需求量增加。另外,近两年,国家进口汽车政策保持稳定:关税下调到位,按照WTO的要求,2006年7月1日已降到25%,消费税2006年4月1日调整,落地完税和“登记证”已经出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实施,2007年没有新政策出台。政策的稳定为进口车的高速增长提供了保障。同时,跨国公司看好中国市场,纷纷加大了进口汽车的业务力度,也是汽车进口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

  日前发布的《2007中国进口汽车市场年度报告》分析称,2007年,进口车以乘用车为主,进口车与国产车“品种调剂,错位经营”的格局更加深化,进口轿车中,2.5L以上车型所占比例达到70%,大排量进口轿车向高档豪华方向发展。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进口SUV增长最快,并且全年总量首次超过轿车进口量,已成为进口车市场最活跃的车型。

  报告说,股市暴涨和消费结构的升级给进口车带来一定的市场空间。而品牌管理办法实施以后,跨国汽车公司获得厂家总经销商的授权后,对中国进口汽车市场加大了控制力度,在货源、渠道、价格上逐步取得主导地位,与国内汽车经销商不同,跨国汽车公司制定在中国的进口及销售计划时,更多地是追求长期、平稳的发展和增长,因此无论是从进货数量,还是从到货节奏的把握上,都更加理性,市场控制能力增强。

  进口汽车采用VIN码管理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四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三处谢鹏鸿处长透露,从3月1日起,将采用验证车辆VIN码的方式加强对进口汽车的入境验证工作。VIN码相当于汽车的“身份证”,由17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分别代表生产国别、厂家、车型、发动机型号、出厂顺序号等信息,每辆车的VIN码都不相同。

  我国从2002年开始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汽车产品认证制度。而采用VIN码管理后,进口车辆3C证书的持有人在车辆进口前,凭3C证书到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该3C证书认证机构申报进口车辆的VIN码,由认证机构进行核对汇总,编制进口车辆VIN码数据库。检验司校核后,将该数据库通知各相关口岸检验局。各口岸检验局在进行进口汽车商品检验时,依据3C证书副本和3C标记,并核验车辆VIN码是否已列入进口车辆VIN码数据库,列入才放行。如果不符将不予放行,公安部车辆注册管理部门也有权拒绝为这些车辆注册。

  谢鹏鸿说:“以前进口汽车可以通过各口岸等不同渠道进入我国,报检和通关没有明确的先后顺序,一旦发现问题车辆也很难退回。现在采用VIN码管理后,进口汽车必须先报检再通关,这样可以拒绝不符合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的‘水货汽车’进入。”

  商务部将制定《办法》实施细则也是在该论坛上,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谈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以来从根本上改变了进口汽车市场的竞争格局,对确立品牌专卖模式在进口车销售领域的主打地位、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规范进口车市场的秩序、树立品牌形象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办法》实施三年多来,也暴露出一些诸如厂家、商家地位不平等,特别是跨国公司垄断进口车市场等问题。因此,现在对《办法》做一些完善、调整也是十分必要的。作为《办法》的配套措施,拟制定进口汽车销售管理的实施细则。

  王琴华强调说,实施细则是对《办法》实施三年多来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的完善和补充,不是对《办法》的否定,更不是推翻。据了解,正在制定中的关于《办法》的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对目前必须通过总经销商才能获得进口车经营许可及货源的规定做出适当修改,适度放开“平行进口”,支持有条件的部分汽车进口经销商直接从国外汽车企业进口产品。作为限制总经销商垄断行为及促进竞争的手段,日本、韩国、欧盟都允许“平行进口”;我国也没有限制“平行进口”的法律,“平行进口”的口子一直开着,只不过比较小一些罢了。根据现行法规及进口车市场的具体情况,应该适当放开“平行进口”。

  二、制定总经销商对经销商授权经营合同的标准文本。所有总经销商与经销商签订的授权合同都应该采用工商部门制定的报纸文本,以此来规范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抑制总经销商的垄断权利。

  由于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所以总经销商能够在进口汽车的销售网络管理、车源分配、配件供应等方面对经销商实施种种限制,同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从进口车的生产、运输、报关、销售、维修、4S店建设及装饰、人员培训、融资等各方面获取垄断利润。实施细则将对此做出限制性规定。

  四、解决工商关系不平等的问题,限制总经销商的权利,增大经销商的话语权,扩大其经营活动的自由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不规范经营行为放任不管,防止市场秩序出现混乱仍是《办法》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的调查研究。2007年9月,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在广州举办座谈会,向主要进口车品牌的经销商代表征求对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意见和建议;11月20日,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以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广州召开了进口汽车市场规范工作研讨会;11月28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天津市保税区国际汽车城再次召开《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暨《进口汽车入境验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座谈会。此外,商务部还组织有关专家考察了日本和韩国的汽车流通业。

  另据了解,《细则》规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定期收集、公布主要进口车型价格及同等车型在主要国际市场(美国、欧盟、日本等)价格,提供给海关,作为报关价格的参考依据,最大限度阻止低价/高价报关。

  此外,商务部门可能配合海关、税务部门打击偷逃税行为,并可能对以往的偷逃税行为进行追溯。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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