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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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长寿区获悉,该区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区财政对会展展位费补助、会展交通费补助、会展组织补助三大方面进行补助。范围之广,力度之强,前所未有。
长寿区工商分局微企科科长黄隽介绍,微企会展补助无行业限制,属于典型的普惠类政策,长寿区微型企业参加市内或市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会展活动,均可申请,补助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以来发生的会展费用。
展位费补助标准: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市财政给予50%的补助,每户微型企业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
交通费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每次可享受1人往返交通费补助。按照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参加市内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交通费补助;参加市外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交通费补助。
会展组织补助标准:会展公司在区内举办的200个标准展位以上、微型企业达到参展企业数80%以上、展期2天以上的会展活动,可按照参展微型企业使用的标准展位,按照每个最高500元的标准申报会展组织补助。
黄隽介绍,微企申报会展补助时,需提交《重庆市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申请表》、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展位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